索引号 | 53040020211254936 | 文     号 |   |
来   源 | 玉溪网 | 公开日期 | 2021-05-25 |
河(湖)长制领导小组暨县级总河长会议召开
5月21日,2021年华宁县河(湖)长制领导小组暨县级总河长会议召开。会议强调,要深入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云南省湖泊保护治理工作会议、玉溪市总河长会议工作要求,聚焦重点领域、形成工作合力、抓好任务落实,确保河(湖)长制真正落实落地。
县委书记、县级总河长王志华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传达学习中央和省、市河(湖)长制相关会议精神,通报2020年1月至2021年3月河湖水质情况和全县河(湖)长制工作开展情况。
会议要求,要聚焦重点领域抓好河(湖)长制各项任务落实,各级各部门要按照中央和省、市的安排部署,以河(湖)长制为抓手,着力加强水资源保护,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加强水源地和河流的保护管理以及河库水量调度管理,维持全县河流基本生态用水需求和生态基流;着力加强水污染防治,从源头上控制污染物,加快河道污水控源截污工程建设,努力实现河面无大面积漂浮物、河岸无垃圾、无非法排污的目标;着力改善水环境质量,严格水域岸线等水生态空间管控,以开展“清四乱”专项行动为抓手,持续开展“清河行动”;着力加强水生态修复,统筹安排好治水和治山、治水和治林、治水和治田的关系,坚决打击毁林开荒行为,加强水源涵养林建设,按照“退、减、调、治、管”方略,持续推进各级环保督察发现问题整改和河道保护治理。
会议强调,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加强组织领导,注重统筹协调,确保河(湖)长制真正落实落地。要进一步压实河(湖)长、联系部门、县级有关部门及属地党委、政府责任,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以严格的责任落实推动河湖保护治理各项任务落地见效;要持续健全和完善工作制度体系、年度培训、联防联控、经费保障等制度办法;要充分利用媒体多角度、全方位开展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同时向社会公布河流动态信息,主动接受群众举报和社会监督。要加强对河(湖)长制工作的督促、检查和指导,加强对河长的绩效考核,加强监督执纪,依法依规追究责任。(玉溪日报通讯员 周恒 段声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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